花蓮縣整合應用平台帳號管理系統

花蓮縣地理資訊系統使用者帳號申請
IP:
*系統自動帶入本台電腦IP,請確認為本人使用之公務電腦。
帳號:
*請輸入欲使用之帳號名稱
密碼:
*請輸入欲使用之密碼,密碼至少六位
重複輸入密碼:
*重複輸入密碼以確認相符
使用者姓名:
*請輸入申請者姓名
所屬機關單位:
*請輸入服務單位名稱
職稱:
*請輸入完整職務頭銜(例如:技士)
原有權限:
EMAIL:
*必填欄位! 另公務需求,需輸入公務單位配發之電子郵件信箱
電話:
*請輸入連絡電話,區碼+電話號碼,例如038224854
電話分機:
*請輸入分機號碼
申請事由:
*如需使用公務版系統,請於此進行用途說明

申請說明及使用條款:

  • 申請帳號後可登入都市計畫便民服務查詢系統、住宅及不動產資訊系統、地理資訊倉儲系統等花蓮縣GIS系統。
  • 如需使用公務版系統,申請EMAIL需為花蓮縣政府所屬公務機關配發之信箱,且為本人所有。
  • 使用公務版系統,將視實際使用需求開通權限,請於說明欄位敘明原因。
  • 公務帳號僅限本人使用,禁止多人共用或做非申請核准之公務用途使用,如有異常使用情形,將通報所屬單位主管並停權。
  • 經申請核准並使用之公務帳號,若帳號使用者任職單位異動(離、調職),應主動Email通知管理者,重新核派權限。若使用者將原核准之公務帳號,用於到任之其他公務單位,將立即關閉該帳號並停權3個月。
  • 圖資因坐標系統、來源格式、轉置時間落差等因素,可能與現況不符,系統圖資不具備任何佐證效力。使用者仍須善盡向原業務單位查證之責任,如因使用相關系統(都市計畫便民服務查詢系統、住宅及不動產資訊系統、花蓮縣地理資訊倉儲系統)圖資而致使疏失,其責任概由使用者承擔。
  • 登入本帳號所屬相關系統,將會自動記錄、追蹤使用情形,並據以進行分析、統計及作為匿名化呈現使用。